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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产市场稳健发展 山东日照中院联合7部门共商对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锦秀 丁晓)为进一步促进房产市场稳健发展,统一全市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标准,8月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院召开保障房产市场健康发展座谈会暨全市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会。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国家金融监管局日照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等部门及房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部门及房产企业代表就“带押过户”、延期交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日照中院民二庭、执行局及各区县法院结合全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从司法裁判角度对当前房产市场进行分析研判,并就疑难问题进行研讨。
 
  近年来,日照中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妥善处理纠纷,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发展。
 
  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照中院根据审判实际,由民二庭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格把控审判流程,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周边业主等形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化解多家房产公司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实现“审理典型一案、化解潜在一片”的良好效果。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日照中院注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准确把握权利保护和利益平衡原则,实现维护业主利益和房产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统一。对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及时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注重发挥调解优势,构建多元化解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大力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主动依靠党委、政府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借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力量,多途径、多种方式化解纠纷。
 
  日照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助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通过建立会商机制、出台“带押过户”有关文件、发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努力维护房产市场稳健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