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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中院等3部门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共建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久久为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山东日照中院、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全国生态日共建活动,先后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水处理流程。
 
  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日照中院干警参观了污水处理各工艺段设备设施,直观感受污水处理全过程,了解厂区工艺及生产运行情况,并针对企业提出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水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干警观看了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建与业务融合宣传片,了解了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党建引领、作风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并现场参观了水质采样准备室、现场监测仪器库、实验室等,近距离体验环境监测工作。
 
  近年来,日照中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服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立足主责主业,公正审理各类环资案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导、评价功能,保护全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548件,其中刑事149件、民事719件、行政680件,共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8万余元,实现生态环境修复和整体保护目标。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环资审判“三合一”集中审理要求,强化环资案件的专业化办理,结合辖区实际,日照中院制定了《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方案》,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之间的相互配合,统一裁判理念、规则和尺度。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调研和联动。深入调研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重要水源地、林地以及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因地制宜,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召开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五莲县人民政府与万某某、某联运有限公司、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王某某与某油建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日照中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加大对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以更高标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同时,持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为全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