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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两级法院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了更好学习宣传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生态文明意识,8月1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法院联合在曹县黄河故道湿地公园开展“同赏万亩荷塘,共护生态之美”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宣传等方式进行。
 
  线上直播环节,主持人带领广大网友同赏了湿地美景,与网友互动,通过有奖问答,让网友积极参与进来,在共赏美景的同时,传播了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直播间还邀请了菏泽中院环资庭庭长潘宜英,曹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启玲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通过相关案例给大家进行了讲解,整个直播活动吸引了20余万网友围观。
 
  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中,干警们拉起横幅,搭起法律咨询平台、宣传海报展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读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周边群众宣传首个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情况及意义,讲解相关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现场还举行了生态日主题帆布包手绘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参与,大家都非常认真地绘制涂色,帆布包上精心设计的生态保护宣传图案呈现出了靓丽的色彩,也象征着大家对共同守护美好生态家园的憧憬。活动结束后,游客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还学习到了法律知识,孩子们收获了亲手绘制的生态保护图案帆布包,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种下了保护环境的种子,会生根、发芽,伴着他们茁壮成长。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是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活动,针对遇到的相关破坏环境的案例,向社会向群众发出的保护生态的倡议活动。今后,法院将会继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为生态保护贡献更多法治力量。(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