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你不用再说了,运输费3万元、保管费3万元,这些钱拿不来,他别想把煤拉走……”
“胡法官,我们什么时间把煤给申请执行人送过去呀?送哪里去呀?”
“谢谢你胡法官,你对我们的案子这么认真,不仅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更让我卸下了心里的包袱。”
8月7日,山东省乐陵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上面三句话都是出自同一当事人之口,通过执行干警不断地释法晰理,态度发生了蜕变。
2022年12月份,原告苏某与被告刘某等六位司机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刘某等六人以50元/吨的价格将原告苏某的200吨煤炭从乐陵市运送到邹平市,刘某等六人驾驶运输车辆到达邹平市后因排队卸车时间较长,要求苏某增加费用,苏某不予认可,坚持要求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因交流不畅,产生矛盾,刘某等六人将苏某的200吨煤炭拉至滨州市沾化区,存放到了案外人李某的停车场内,并要求苏某每辆车给予7500元费用,后又涨至15000元,否则不返还煤炭,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均无结果,苏某一纸诉状将六位被告诉至法院,乐陵法院受理后,多次调解未果,最后判决六位被告各自返还原告苏某煤炭30余吨。
上述判决书生效后六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苏某向乐陵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胡开磊依法向六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预处罚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六位被执行人态度十分蛮横,要求苏某支付巨额运输费和保管费,并让苏某前往滨州市沾化区将煤炭自行拉走,胡开磊多次约谈申请执行人苏某和六位被执行人,双方均各持己见,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胡开磊告知该六位被执行人生效裁判文书中未载明运输费和保管费事宜,其可另案主张权利,但六位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工作难以推进。
针对六位被执行人的蛮横态度,由执行局副局长张兴明、王勇,副庭长张来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决定对六位被执行人分别处以罚款,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冻结相关账户资金。随后,分别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晰理,并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后果,最终六位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身违法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主动将涉案煤炭从滨州市沾化区运送到乐陵市,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苏某。
8月7日,十多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滨州市沾化区,监督被执行人装车、过磅、押运回乐陵、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苏某看到一个个的“黑包公”,激动不已,连声感谢,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申请结案。其中一位被执行人更是一身轻松地站到承办人胡开磊身边说道:“谢谢你胡法官,你对我们的案子这么认真,不仅化解了我们之间矛盾,更让我卸下了心里的包袱。”
少说执行难,多想怎么办。为维护司法权威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乐陵法院执行干警有信心又有决心,虽“远”必执!虽“难”必结!(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