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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法院:宁不休息不误工 ,诉前调解化纷争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我没有想到效率这么高,诉讼费还没交,案件就调解了,还是在周末,真是麻烦你们了!”原告赵某紧紧拉住法官逯鸣的手激动地说道。
 
  “是啊,因为我们的事,你们周六都不能休息,解决了我心头的愁心事,还没耽误我打工,谢谢你们。”被告张某的父亲张某某也激动地说道。
 
  8月5日,时逢周末,山东菏泽东明法院菜园集法庭却依旧大门敞开。法庭内,一起案件的调解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今年3月份的一天,还是未成年人的被告张某与其他几个同学在东明县城某小学对面的芦苇地玩耍,张某在玩耍时将自制的火把点燃,不慎引发火灾,致使赵某经营的烧烤店被损毁。赵某遂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赔偿财产损失20000元。
 
  张某的父亲张某某远在山西打工,得到消息后匆匆赶回。由于张某某的请假时间有限,必须在周六当天赶回工地,为了不耽误张某某务工,尽快使纠纷得以解决,逯鸣和人民调解员李保记就选择在周六为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起初,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毁损的价值争议较大,考虑到如果委托评估鉴定,又会产生数额不小的鉴定费。经过逯鸣和李保记连续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对房屋毁损的价值形成一致意见,并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当场将款项支付给赵某。同时,逯鸣还劝诫张某某要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年来,东明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于人,聚焦到事,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来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