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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市司法局:三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振平 宋守彬)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山东省招远市司法局三措并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严把标准,精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统一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以及会见、谈话、阅卷、庭审笔录等格式模板。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广“法援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完善申请、立案、指派、结案、归档等办案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投诉查处、质量考核、信息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狠抓关键,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环节,对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和个人诚信承诺开展核查,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对于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3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抓好案中全程监督、跟进案情环节,对指派律师办案过程进行动态跟踪指导,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考评,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实行旁听庭审制度,结合征询受援人和司法机关意见等方式,及时掌握案件审理和进展情况,确保案件质量效果。抓好案后归档评查、跟踪回访环节,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案卷归档评查工作,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评查等级要求逐一审查卷宗内容,回访受援人,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通过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
 
  三是强化监督,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行质量评估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查、集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对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质量、服务质量进行多渠道立体式评价,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水平。
 
  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服务标准,定期开展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山东省招远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