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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曹县法院认真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救助困难未成年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曹县法院少审团队正在审理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中,承办法官深入双方村庄调查,了解到案涉2名未成年人(一名8岁女童,一名7岁男童)的父亲系退役士兵,于2020年4月在外务工时因故去世,家人并未得到任何补偿或赔偿款,其母亲在其父亲去世后外出,三年来未与家人联系,下落不明,其外祖父母均系聋哑人,其祖母抚养二人,仅靠低保维持生活,生活窘迫。
 
  我院认为2名儿童符合事实无人抚养的情形,遂联系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和县民政局,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与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快速联动。县民政局在三日内为2名未成年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政策,使他们每人每月能够领取1742元救助金,并享受教育、医疗等减免政策,如考取全日制大学,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
 
  曹县法院全力打造“知爱之帆赋能青春远航”少年审判工作品牌,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能,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