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6月19日、21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法院执行局凌晨出击,开展“雷霆出击”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21辆、干警48人次,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8人,司法拘留6人,执结案件36件,执行到位金额379万余元,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劳务纠纷拒履行,释法明理终和解
申请执行人钟某等五人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令某公司支付钟某等五人劳务报酬13万余元。判决后,某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钟某等五人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查发现,某公司名下没有存款等财产线索,亦未按要求到法院履行义务、接受询问等。在本次凌晨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于早晨6时许,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处,将其传唤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根据其履行能力及双方情况开展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切实感受到执行的善意,同意一次性支付8万元,余款分期付清。至此,钟某等五人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钟某等五人绝大部分劳务费得到清偿,同时给予某公司一定的缓冲时间,让双方当事人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依靠群众聚合力,依法拘传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柳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孙某某承诺于2019年11月底前付清费用,后未按约定偿还,柳某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孙某某支付柳某某运输费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住址,经查,孙某某名下存款不足,房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柳某某充分体谅执行工作实际,承诺协助法院调查取证,不顾自己年迈、腿脚不便的情况蹲守约5天时间,终于摸清了孙某某藏匿于黄岛区五台山路某小区的行动轨迹和生活规律。6月21日7时,执行法官历时约3个小时顺利将孙某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孙某某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依照法律规定,如果首封房屋法院在查封房屋后一年内未启动处置程序,城阳法院可以商请首封房屋法院将上述房屋移送本院执行,并对上述房屋启动评估、拍卖、变卖程序。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自愿缴纳案款13万余元,案件顺利执结。
拒不履行义务,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付某某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徐某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徐某某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付某某与青岛某公司签订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青岛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还款,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青岛某公司偿还付某某本金及利息共计495万余元,徐某某承担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6月21日,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徐某某司法拘留15日。(山东青岛城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