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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经开区法院:“三三矩阵”加强知识产权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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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三矩阵”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素洁 代海霞)​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建“法润创新智绘未来”知产审判品牌,创新“三三矩阵”工作法,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三类案件”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围绕商业标识保护,着力提升品牌竞争力。2022年以来依法审结侵害红双喜、李宁等知名品牌商标案件226件,保护商标56个。依法保护周黑鸭、茅台、达利园等商标品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制止扰乱家电行业市场秩序的侵权行为,维护TCL、海信、澳柯玛等家电品牌商标信誉。涉及地理标注的霍山石斛侵权案件作为滨州市第一例提级管辖案件,被省高院评为【2022】507号鲁法案例转发。贵州茅台酒公司诉刘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因刘某等人以侵权为业,且受到刑事处罚,该院对被告刘某予以惩罚性赔偿,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尊重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起到积极意义。
 
  围绕创作者权益保护,发挥著作权的文化引领和传播作用。坚决制止盗版、抄袭等侵权行为,高度重视著作权高发领域的图书及美术作品版权侵权案件。2022年至今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11件,涉及作品304件。审结一批对《金庸作品》等图书著作权侵权案件,激励文化创新。严格审理一批涉KTV曲库版权、影视传播作品的侵权案件,规范行业行为。审结一批抖音短视频、电商平台购物等新兴网络侵权案件。通过制止超级飞侠、熊出没等卡通动漫形象侵权,促进了文化创造,保护了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围绕市场竞争法治秩序,强化公平竞争的司法导向。自2022年至今审结仿冒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100余件,坚决制止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良性竞争。坚决制止刷单炒信、网络虚假直播宣传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案件为互联网及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保障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审慎甄别知识产权中的过度维权、恶意维权,依法打击不当维权行为,还市场经营者信心,维护好良好的市场秩序。原告吕某诉求被告张老五锅子饼店商标侵权案,经审理查明,流钟锅子饼历史久远,2008年6月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吕某注册涉案商标之前,“流钟锅子饼”已成为较为通用的食品名称而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张老五锅子饼店使用“流鈡锅子饼”属于正当使用,吕某无权禁止,判决驳回原告吕某的诉讼请求。该案被评为2022年滨州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典型案例,被省法院以鲁法案例形式转发,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推行“三种模式”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专业高效
 
  构建“快审+精审”审理模式,实现审判专业化。2+2+4配置速裁团队,审理简单普通案件,每名法官年均结案近600件。1+1+1配置精审团队,年均结案100余件。实现“流水作业”与“精工锻造”的有机结合,达到“简案速办,难案精办,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效果。
 
  落实“三合一”审判模式,激发聚合效应。全面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实现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该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将实现突破,近期,有1件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待移送起诉。
 
  打造“集约化”审理新模式,实现从速快审。对于标的额不大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知产案件,依法适用小额程序。2022年至今,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知产案件319件,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简化办案程序,推出要素式审判,制作表格式判决书,极大压缩了审限,平均办案天数约15天。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分布较广的实际情况(南到海南三亚,北到黑龙江哈尔滨,西到新疆乌鲁木齐,东到沿海各省市),加大智慧法院应用力度,100%的案件实现网上立案及网络调解,70%以上的案件实现网络庭审。
 
  打造“三个高地”,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治环境
 
  完善“多元化”解纷高地。借助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优势,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无缝对接,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2022年以来对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10余件。聘请特邀调解员调解知识产权纠纷,去年10月以来特邀调解员成功调处纠纷95件。发挥司法调解功能,由法官助理在庭前开展诉前调解,2022年至今成功化解纠纷400余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成功率60%以上。
 
  构建知产法治宣传高地。利用媒体访谈宣传开发区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情况,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和舆论效果。及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走访企业调查研究20余次,对企业因知识产权侵权涉诉及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避免侵权的再次发生。2023年对于学校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发出司法建议,提升了校园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意识。
 
  构建协同保护高地。参与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与滨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多种形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座谈10余次,探讨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滨州开发区检察院、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坚持知识产权“一盘棋”工作思路,凝聚协作理念,强化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