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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司法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教育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防止未成年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发生,确保未成年矫正对象能顺利回归社会。6月28日,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峄城区司法局开展未成年矫正对象“阳光矫治 共同成长”主题普法专项教育活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监护人共计30人参加。
 
  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团体心理辅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枣庄曙光社工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韩东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现状、特点,通过鲜活案例,真实、生动的做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治教育讲座。峄城区司法局局长何建从人生规划、人际交往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胡玲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团体辅导。
 
  最后,枣庄团市委权益部部长杜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苏薇薇,分别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监护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鼓励他们制定人生目标,走出阴影、重塑生活信心,并针对家庭教育提出可行性建议。
 
  近年来,峄城区司法局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要求着力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管理”、“教育”、“帮扶”三措并举,关注其身心健康成长;并积极探索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织密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的未成年人“保护网”,全面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质效,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郑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