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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天桥法院快执团队常态化集中执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粒案力办』,“光速”常态化
  ​『筑基赋能』,看济南天桥法院来“执行”
  ​山东济南天桥法院快执团队常态化集中执行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继续加大执行案件强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7日凌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又像往常一样展开了集中行动,这次是针对几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执行案件,6名执行干警、2辆警车兵分两路进行中……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当事人实现权利救济的关键一步,民事案件执行到位与否关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但在日常的民事执行司法实践中,却常常存在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甚至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出现。”
 
  对此,天桥法院快执团队重拳出击,强化执行过程中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积极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拘传被执行人,彰显执行案件强制性,提高执行案件效率,保障司法公平正义。
 
  本次集中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宗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王某应当向申请执行人返还人民币约7万元,本案申请执行人系无业农村妇女,经济生活困难,但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多次推脱,以无工作无收入为由多次逃避执行,拒绝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导致本案申请执行人权益严重受损。对此,该院依法将其拘传到庭,告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可能带来的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并向其阐明依法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子女带来例如高考、从征、入职等的不良影响。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释法及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等法律义务,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约7万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在另两起案件中,系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分别为16800元和5000元,均为小标案件,该院经过调查发现两案件被执行人都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主观恶意明显,对此,执行局快执团队积极前往被执行住所地,将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拘传至该院,告知其行为已构成逃避执行并拟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法律措施的威慑下,其主动向该院递交书面悔过书并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二执行案件均全部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逃避履行义务损害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更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快执团队充分发挥团队优势,积极整合团队人员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消极执行的行为,积极兑付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3名被执行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下一步的工作中,天桥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发挥快执团队优势,以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民生福祉为工作根本遵循,以提升群众福祉、提高执行威慑力为行动宗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案件执行速度,通过法律措施有力打击拒执行为,更好、更快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