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被执行人刘某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申请人李某支付5万元,剩余欠款于2024年2月10日前全部付清,铁岭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日前,菏泽巨野法院综合实施团队得知被执行人现身沈阳,连夜驱车前往,奔赴千里,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见证其在家中炕上手写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民事判决书中确定义务:由刘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53950元,由铁岭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被执行人迟迟不积极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均未发现刘某、铁岭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却都如石沉大海般没有回音,又因这两位被执行人户籍地都位于沈阳市,执行干警无法及时传唤两名被执行人,执行中采取将刘某、铁岭某公司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迫使其“现形”,均无效果,案件陷入停滞的局面。
执行干警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李某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因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铁岭某公司长期合作,执行干警同时向申请执行人李某释明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刘某、铁岭某公司动向,及时向法院提供有效的线索。
5月16日,申请人李某向执行局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刘某在老家沈阳,希望执行干警尽快拘传。
综合实施团队紧急制定执行方案并出发,17日,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最终,刘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称自己家中暂时没有钱能够给付货款,希望能有缓冲的时间。经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最终签订执行和解书,约定将货款分期偿还,并由铁岭市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至此,该案在历尽周折后,终于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想申请人之所想,急申请人之所急”是每一名法院执行干警始终不变的初衷。执行干警奉劝仍在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放弃幻想,主动与法院联系,否则不管你跑多远、藏多深,执行干警都会找到你。(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