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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城法院举行全省司法先议试点启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5月29日,山东滨州滨城区人民法院在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全省司法先议试点启动暨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集体授牌仪式。滨州中院副院长孔宪军,滨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扈炳刚出席仪式并讲话。滨州中院少审庭庭长李然深,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孟维赞,党委委员、副校长刘仲凯,滨城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刘鹏飞等出席仪式。滨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峰主持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省法院《关于增设司法先议试点单位的通知》,举行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集体授牌仪式。
 
    孔宪军指出,校园安全先议模式将工作关口前移,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滨城区法院要在前期好的探索经验基础上,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和案件办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试点法院作用,力争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有益经验,推动形成青少年保护的强大合力,构建多部门联动的一站式校园安全保护机制,协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扈炳刚表示,省法院确定滨城区法院为司法先议试点单位,这既是对滨城法院工作的肯定,更对滨城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望。滨城法院将以司法先议试点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工作机制,与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共同打造新时代青少年司法保护“六位一体”大格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锡辉表示,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学校加强学生管理和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是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创新举措。学校将积极配合法院和相关部门工作,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工作队伍,全面推动司法保护与学校保护有机衔接,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校园建设迈上新台阶。
 
    校园安全先议是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未成年人的行为及调查评估结果,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并实施干预矫治措施,对在校学生的安全事宜深度参与、跟踪观护和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滨城法院“法童行•护未来”少审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滨城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围绕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的校园环境。
 
    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妇联、民政局、共青团滨城区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全区中学分管德育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和滨城区法院中层以上负责人参加仪式。(山东滨州滨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