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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宁)“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预失信决定书》,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相关法律义务,逾期将被正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新泰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案件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合理确定预告失信期间,既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实现涉企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3年3月16日,新泰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系山东某建筑公司,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经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异地虽然有7起关联案件欠债,但仍在积极承揽业务,据此推断该公司需要有较好的商业声誉来维持经营活动。3月23日,执行人员立即赶赴该公司向其依法送达《预失信决定书》,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影响其商业声誉。3月28日,被执行人山东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法官并表示有第三方债权可供执行。4月13日,执行法官顺利从第三方处执行到位全部案款,该案得以顺利高效执结。
 
  新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鞠万仿表示:“近年来,新泰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积极落实信用修复措施的同时,坚持失信源头预防,严格审慎适用失信名单制度,通过送达预失信决定书、风险告知书等方式督促警示相关涉案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减少新增失信企业数量,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努力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山东省泰安市新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