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6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对被告人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和被告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县公安局20余名干警观摩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过程中,法庭对案件证据收集是否充分、违法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认定,公诉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案件定性、被告人是否涉嫌犯罪等争论焦点进行了辩论。
参加旁听的县检察、公安干警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认真旁听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干警们还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举证和辩护提出的问题观点进行了认真思考,亲身感受到自己在日常执法中存在的瑕疵和不足之处,对办理案件严格按照程序收集证据及证据链环节之间衔接等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对后期案件的综合办理能力有了实质性的提高,观摩旁听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两起案件在全部审理完毕后,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山东省德州市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