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菏泽鄄城法院自4月20日成立“执行110”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执行110”已对2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110”首战告捷。
案例一
“喂,您好,这里是鄄城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
“喂,法官您好,我是申请人吴某,我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下落了……”
4月25日,鄄城法院“执行110”专线刚刚开通运行不久,就收到来自申请执行人吴某的线索举报,提供了被执行人王某现住在陕西省西安市的具体地址。接到举报电话后,“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出动,立即赶往西安市,并于4月26日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王某仍然没有认识到错误,对执行法官的训话和劝说视若无睹,鉴于王某态度消极,拒不履行,依法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案例二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人李某某于4月26日拨打本院执行110电话,提供被执行人将于4月27日前往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线索。该院于2023年4月27日当天前往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将被执行人拘传至鄄城法院。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将全部案件款33000元交至法院。该案是鄄城法院“执行110”专线开通后,及时获取执行线索并顺利执结的首个案件。
“执行110”全时备勤、无缝衔接、快速反应、雷厉风行,使执行手段更有强制力,执行工作更有实效性。下一步,鄄城法院将借助“执行110”平台,通过警执一体化手段,深度融合执行工作强制性与专业保障,强化执行威慑力,全力破解执行困境,采取一切可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