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晓芹)在潍坊中院的统一部署下,4月27日清晨,寒亭法院开展了今年以来的第十一次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案例
刘某杰与刘某上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刘某上支付刘某杰利润款项7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杰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上,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刘某上一直未履行。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将刘某上列为拘传对象,4月27日执行干警来到刘某上家中成功找到还在睡梦中的刘某上,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对刘某上进行说服教育,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一系列法律后果,迫于执行攻势,被执行人刘某上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交纳了70000余元执行款,双方握手言和。
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金额33.5万元。寒亭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潍坊寒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