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雷霆”行动出利剑善意文明执行解民忧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通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4月26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开展“鲁中雷霆”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5时40分,快执三团队干警到达雪宫街道某小区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裴某某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独自一人在家带孩子,7点左右要送孩子上学,提出能否延缓对其实施拘传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站在温情善意执法的角度,执行法官当场决定暂缓对其实施拘传措施,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写下保证书,确保8点40分能够主动到法院执行局。6点10分,在稷下街道某小区,被执行人王某某也因没人送孩子上学,向执行法官申请暂缓执行拘传措施,执行法官在其写下保证书后,同意了王某某的申请。
8时40分,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准时赶到执行局,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法院连我送孩子上学的事情都给照顾到了,我还有什么借口不配合法院工作呢!”,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经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裴某某当场过付了7000余元执行案款,该案当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王某某也与申请执行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2辆,拘传6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113000余元。
临淄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善用有解思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法院依法执行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