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开展“鲁中雷霆”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5点,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们集合完毕,随着执行行动负责人蔡峰一声令下,14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按照预定行动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原告潘某海与被告韩某冰、侯某伟(两人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韩某冰、侯某伟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于2021年9月1日前归还30万元,于2021年11月1日前归还10万元;被告韩某冰、侯某伟支付原告潘某海利息26950元。调解书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于宗国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韩某冰、侯某伟并对其释法明理,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工作,多次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于宗国并没有就此放弃,充分运用速控快执机制,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侯某伟的行踪,依法对其采取拘传强制措施。拘传后,被执行人侯某伟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尽快筹款履行,并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韩某冰的亲属将10万元现金交至临淄区法院执行局,随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行动历时4个小时,出动警车4辆,拘传3人,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2件,扣押车辆1台,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圆满完成预定执行任务。
临淄区法院将巩固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把群众满意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鲁中雷霆”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