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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司法局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了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4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枫桥经验”的起源和发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梁萌带领大家重温了“枫桥经验”诞生的时代背景和发展历程,重点阐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方位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
 
  四级调研员王洪朝作了进一步介绍,“枫桥经验”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历经60年的推广运用、实践检验,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具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枫桥经验”已在我县“花开满冠”“五调对接”“三省四县联调机制”等都是新枫桥经验在我县的应用和推广。
 
  下一步,我们要秉承和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和谐平安的梨乡新“枫”景。(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人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