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梁山县全面落实黄河保护法
——梁山法院联合小路口镇人大代表召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见面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亚珍)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打好群众基础,山东梁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杰,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李维国带领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干警来到小路口镇,就小路口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黄河滩区生态保护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就县法院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见面会上,张永杰等一行向小路口镇人大代表介绍了梁山法院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建设情况及主要工作进展,并针对人大代表关心的如何发挥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功能作用、如何预防及化解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纠纷案件,以及如何高效便利解决黄河滩区群众矛盾纠纷等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干警向与会人大代表介绍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积极引导宣传保护黄河的重大意义。
今后,梁山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好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在保护黄河、促进发展上的重大作用,加强与黄河滩区政府、企业和群众的联系,推动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持与保障。(山东梁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