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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法院举行诈骗案款发还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16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举行“养老反诈”案件涉案款物集中退赔仪式,被害人在此领回了自己被骗的钱款共80700元。这也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平原法院再次退赔涉及养老诈骗案款。
 
  2022年1月,被告人郑某某在明知万某某(已判刑)所转移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在“欧易”平台上购买虚拟币、提取现金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郑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406496.01元,已核实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140494元。
 
  由于被骗的涉及到平原县当地及广东东莞和江苏苏州等地的老人,社会影响较大,平原法院高度重视。
 
  该案开庭后,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在退缴违法所得2100元以外,主动提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郑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郑某某积极筹措到所退款项。因疫情影响,案款迟迟未能及时返还。
 
  3月16日下午,平原法院刑事审判庭按下了退赔“按钮”。当天下午,当地的被害人就来到平原法院刑事审判庭,核对身份信息、所涉及的钱款数额、签字,一步步程序走完,老人们终于拿回了“走失”的养老钱。“没想到我的养老钱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日子真的没法过了。”一位热泪盈眶的老人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对于不方便来领取款项的外地被害人,法院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并通过电子银行将案款汇入被害人账户。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原法院在依法惩处涉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接下来,平原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度参与综合治理,不断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成果,全力守护好老年朋友的“钱袋子”,保障好老年群体的财产安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群体安享幸福晚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