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抓好一个中心、聚焦三项任务、落实三项举措、实施四个提升的“1334”重点工作攻坚思路,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改革创新,努力推动济宁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抓好“一个中心”。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总抓手,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细化分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四述法四评议”述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出台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4部地方立法。
聚焦“三项任务”。做好全国“八五”普法法治文化建设联系点工作,实施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打造2-3个县域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推进全市重点民生项目“法治惠民”工程落实。全面推进全国公共法律标准化试点工作,着力打造“智慧全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双下沉”,深化信息化平台融合应用和行政执法效能评估,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三项举措”。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司法所司法协调员试点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充实司法行政基层力量。强化“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建设,增加品牌理念和内涵,推进调解室和调解员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队建制”管理模式,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向实战型、专业化转变。
实施“四个提升”。深化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完善督察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指数评估,实现法治督察水平再提升。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广合法性审核信息系统,深化合法性审核镇村全覆盖,实现备案审查质效再提升。开展“千名律师进企业”“法治体检”“法企同行”“法律三进”等活动,推进济宁公共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亭进驻镇(街)试点,实现惠企服务质量再提升。健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监督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再提升。(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