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济南钢城区法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来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离婚藏匿财产难了!
  济南钢城区法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来了!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受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对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均向法院申请查询对方的财产情况。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这是钢城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审理的重点和难点。夫妻双方往往无法全面掌握对方的财产情况,甚至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大大增加了人民法院财产调查工作的难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为充分、平等保障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钢城区法院向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夫妻双方申报要求、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后果,并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敦促当事人全面、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推行,是破解离婚诉讼案件司法难题的新举措,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查明离婚诉讼当事人财产情况,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财产争议,为调解、化解矛盾奠定基础。同时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钢城区法院将继续聚焦家事审判机制和方式改革,围绕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探索为民办实事的新方法、新举措,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