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厚博)今年2月,山东省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滕州市司法局、滕州市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标志着滕州市为二手房交易市场引入了便民利民新机制。通知下发后,滕州市公证处立足职能定位,发挥专业特长,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机构等部门多次探讨交流的基础上建立了联动机制,梳理业务流程,提前完成各种法律文书设计,为公证更好地服务交易过程打下基础。
日前,滕州市公证处办理了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提存公证,助力双方快速、安全的完成了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开启了公证服务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新局面。
据了解,市民李女士与郑女士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然而卖方李女士打算出售的这套房产还有40余万元银行贷款没有结清,按照原来的房产交易要求,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正当买卖双方为繁琐的程序发愁时,了解到滕州市刚推出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双方随即向银行提出了申请。按照联动机制,公证处对这首例业务十分重视,提前介入,审核当事人及银行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开启了公证处提存账户,买方将首付款和通过新贷款机构所获得的贷款存入提存账户进行资金监管,公证处出具提存公证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凭公证书为双方办理转让登记和新的抵押登记,过户完成后公证处按协议将提存账户中的资金发放给卖方原贷款银行和卖方账户,至此,滕州市公证处在保障各方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助力了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顺利完成,滕州公证高效便捷的服务也得到各方的认可和称赞。
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下,不需要筹措过桥资金先对房产进行解押,公证的参与更是在缩短双方交易时间成本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资金交易的安全风险,实现了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登记的无缝衔接,为我市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硬核护航。有了首次经验,滕州市公证处将继续立足职能优势,在稳步推进公证参与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的基础上,继续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不断探索和延伸服务链条,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也为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激发市场活力不断贡献力量。(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