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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建言二十大 奋进政法新征程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凤仪)“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理论、新举措、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法治保障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营商法治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法律体系的不成熟和某些法律用语的模糊性,一些行政部门的职权存在交叉情形,部分执法机关的职权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导致日常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对于民营企业的执法存在重复检查、选择性检查、差别对待等不合理现象。
 
  二是多元争议解决配套制度不完善。目前人民调解是基于我国的法律传统、根据争议当事各方的选择,有效化解民间争议的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具有基层适用范围广和参与人数众多的特点。而商事调解在国际上发展迅速,国际上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已生效,我国也加入了该公约,但国内关于商事调解的相关保障制度尚不健全,需进一步完善商事调解配套制度,以与国际商事调解顺畅接轨。
 
  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才专业性不足。因人员编制、工作保障等原因,我区法律人才较为缺少,基层工作与日益增加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通过“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发现,企业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隐患,过于依赖自身企业的法律顾问,导致法治工作有时开展不深不细,法治综合性人才队伍有待补齐配强。
 
  二、意见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依法公正处理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相关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执法力度,多渠道保证商事主体的权益;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优化相关案件办理流程;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在政法教育整顿的基础上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建设,防止权力的误用与滥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快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同时也要通过加强法治人才培训、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试、政府购买专业人才、提供公益性基层服务岗位等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充实到法治建设队伍中来。结合服务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免费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权益保障等服务,积极当好企业的法律“引导棒”,帮助企业及早发现法律隐患、防范法律风险、化解法律纠纷,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三是深化多元调解,浓厚法治营商氛围。完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发挥好争议解决机制前端、中端和后端的各自功能,不断完善多方参与、有序衔接和协调配合多元争议解决机制。通过不断提高多元争议解决的专业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各种争议实质化解。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企业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政府就是形象,法治营商环境也是政绩。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干警,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征程中,我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实际,守正创新,不断锤炼本领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峄城法治峄城贡献青春力量!(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