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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交通事故受伤害 法援相助解烦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迎迎)“我啥也不懂,多亏你们的帮助让我顺利拿到赔偿款,缓解了我家庭的困境,只能送面锦旗表达我的谢意!”近日,交通事故案件受援人李某向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帮助表示感谢。
 
  李某为山东省禹城市某乡镇村民,2021年12月底,李某骑电动车外出时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使其受伤住院治疗。经诊断,李某右侧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16天,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一直未积极赔偿,这让在家养伤、尚需进行二次手术的李某一筹莫展。2022年6月中旬,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指点下,李某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经了解得知,李某的老伴去世早,两个女儿已出嫁,李某独自一人在村里生活,靠农村种地和外出干保洁的收入维持生活,事故发生后李某一直在家养伤,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李某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王金雷、杨淑翠律师办理案件。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根据现有证据帮李某详细分析案情,进一步调查取证,搜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并了解得知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入有交强险。随后,李某在律师的帮助下,就其伤情申请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承办律师积极与肇事方及其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肇事方同意在交通事故法定赔偿项目外额外补偿李某损失20000元。律师为双方起草交通事故补偿协议:李某在接受肇事方补偿款后,放弃对肇事方的其他一切权利;肇事方协助李某办理保险理赔。承办律师根据鉴定结果详细计算赔偿数额,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通过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辩驳,某保险公司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快速解决这起纠纷。在承办律师的积极努力下,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赔偿共计13.8万元。现赔偿款已经支付到位。
 
  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李某将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法务精英金牌律师”的两面锦旗分别送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手中。
 
  “法律援助暖人心,依法为民解难事”是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一直秉持的宗旨,群众赠送锦旗是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工作的认可,更是鼓励和鞭策。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五零”服务,拓宽援助广度,延展服务深度,切实将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