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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法院张磊院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开讲“法治第一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凝聚法校育人合力,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良好校园法治环境,9月25日下午,山东省德州市齐河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应邀走进齐河县第一中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们讲授“法治第一课”。齐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房堃出席受聘仪式。
 
  聘任仪式上,齐河一中党委副书记、校长焦毅为张磊院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正式聘任其为该校法治副校长。
 
  张磊表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法治教育要从学校开始抓起。受聘为法治副校长意味着更大的责任,今后将严格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做实做细法治教育,更好培养青少年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聘任仪式结束后,张磊院长以“青春追梦法治护航”为主题,向广大师生作法治教育报告,结合齐河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践,教育引导同学们杜绝校园暴力、摒绝毒品诱惑、拒绝网络陷阱。鼓励学生们努力学法、自觉守法、积极用法,争做理想远大、崇尚法治、品德高尚的新时代青年。最后大家一同观看了“开学法治第一课”宣传片,围绕校园暴力等校园多发易发的问题,结合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进行了普法教育。
 
  下一步,齐河法院将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能职责,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师生参观学习、举办模拟法庭、提出司法建议等丰富多样、形式新颖的法治教育活动,针对校园多发易发问题,开展“点单式”普法,全力开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新局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充分发挥少年审判“五个一”工作机制和“圆桌审判”模式,以专业力量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山东省德州市齐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