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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祝花)自2020年9月我市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市以来,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应用“3445”闭环调处模式,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围绕中心统筹谋划
 
  坚持把“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融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心和大局,把“小调解”融入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大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及相关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诉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非诉工作协调制度、组织机构名册制度等四项制度,明确源头治理机制、多元化解机制等五项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夯实基础搭建平台
 
  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高标准打造了面积386平方米的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中心采取“前台后场”方式建设,设置引导分流岗、调解处置岗、协调督办岗以及综合岗。整合设立诉调、访调、公调、婚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调解工作室,打通了非诉讼纠纷“接案、分流、化解、联动、处置”的各个环节。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县、乡、村分别设立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站、室),对矛盾纠纷进行引导、分流、指派、化解,提供非诉讼纠纷一站式服务。
 
  三、智慧赋能提质增效
 
  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为基础和中心,综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不同平台优势,构筑起非诉讼纠纷调处“四位一体”网络平台。将智慧调解推广使用情况列入司法所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和调解员工作考核办法,有效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实现非诉讼纠纷在线调解、在线归档、在线司法确认。在“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中开设非诉在线受理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在线咨询、调解服务,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调解模式,实现调解纠纷“全程网办”。2022年以来累计通过线上平台化解矛盾纠纷257件。
 
  四、联动排查强化预警
 
  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全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综合发挥网格化联动和人民调解双重功能优势,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体系,依托“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开展,聚焦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题,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发动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收集,确保在一线掌握社情民意、发现纠纷线索,实现全市矛盾纠纷排查无“盲区”。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整合资源多元化解
 
  聚力解纷,叫响“禹快调”一线调解品牌。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统筹协调律师、公证、法律宣传、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力量,积极应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机制和“3445”闭环调处模式,围绕基层多发的信访、土地、劳资等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化解,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司法鉴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的良好局面,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外溢、上行。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化解非诉讼纠纷事项2366件,其中:人民调解事项1241件、行政裁决事项10件、行政复议案件29件、公证事项480件、法律援助事项534件、司法鉴定事项55件、仲裁事项6件、行政调解事项11件,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培育品牌创优争先
 
  以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突出亮点特色,打造“一所一品”亮点品牌。引导和督促辖区司法所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深入挖掘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先进做法,结合实际打造和树立特色品牌,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筑牢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首道防线。截至目前,莒镇“小龙调解室”多元化解、张庄“律来帮”法律诊所、辛店“五治共建”助推法治镇街建设、梁家“访调对接”等项目已初见成效,形成了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的矛盾纠纷化解品牌,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山东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