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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法院助力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短短几个月,便为我们追偿了40万元的垫付基金,谢谢!
 
  乳山法院道交巡回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态度特别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近日,山东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乳山法院发来感谢函,点赞乳山法院道交纠纷巡回法庭在化解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难”中做出的努力。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都可以申请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救助基金及时垫付,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抢救,给受助家庭带来温暖,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生命安全的关爱。同时,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还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然而实践中往往存在这一情形:在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得到救助基金的受益人不主动告知救助基金管理人,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不能及时获知受益人是否获得赔偿和相应的责任比例。这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难”的症结所在。
 
  某建筑公司职工宋某与姜某发生交通事故,将姜某、某建筑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乳山法院道交巡回法庭经调查得知,宋某家境贫困,无力负担住院期间相关费用,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局)为其垫付医疗费69140元,截至立案之日,该款项未返还。
 
  为保障威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稳健运营,救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道交法庭通知威海交警(分局)作为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120000元,其中50860元汇入宋某账户内,其余69140元汇入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局)账户内。判决生效后,道交巡回法庭回访威海交警,得知款项已到账。
 
  该案是乳山法院道交巡回法庭办理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案件的一个缩影。针对救助基金“返还难”的现状,道交巡回法庭立足审判职能,谋定而后动,理性出招,下好主动审查、及时通知、文书固定、跟进督促“四步棋”:
 
  第一步
 
  对标的额巨大的案件,第一次庭审前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救助基金垫付情况,同时与交警部门对接核实;
 
  第二步
 
  通知基金管理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
 
  第三步
 
  将救助基金返还义务纳入裁判、调解内容;
 
  第四步
 
  结案后电话回访当事人、第三人,查实返还进度,督促当事人尽快返还。
 
  2021年8月以来,乳山法院道交巡回法庭共发现20余起受害人垫付医疗费返还责任主体不明确及垫付金额不明确的案件。有了“四步棋”的强力加持,100多万元垫付基金得以返还。
 
  此外,乳山法院道交巡回法庭还发现,此类案件中普遍存在送达地址不明确追偿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分批处理导致产生衍生案件等问题。于是,为了更好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社会保障作用,道交巡回法庭向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书面告知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时就垫付费用一并协商处理、提起诉讼时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列为第三人等,力求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纠纷一次性解决。(山东威海市乳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