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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区司法局在部分领域开展“随队监督执法”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城阳区开展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城阳区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指引》等要求,8月11日至8月19日,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在卫生健康、住房城市建设管理、海洋发展等领域组织开展了“随队监督执法”活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万飓、黄燕、刘丙全、高显、杨财基、岳帅伯、王雷、董克海以及夏庄司法所、上马司法所、惜福镇司法所负责人参加。
 
  一是提前谋划,做好准备。前期,区司法局向各执法单位印发《关于开展“随队监督执法”活动的通知》,组织各执法单位结合工作安排提报执法事项,由区司法局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到各执法单位的现场执法中,现场监督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对于涉及市场监管所、卫生健康工作站等派驻街道执法机构的执法,由所在街道的司法所一并参与监督。同时,为20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制作和配备了监督员证件。
 
  二是严格监督,提升成效。在监督过程中,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基本上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绝大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等等。
 
  三是针对问题,督促完善。在监督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未及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有的当事人反映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了解不及时,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做好提示或者提出要求,比如,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依法履职,行政执法证件的电子证件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已通过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人员编号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未取得实体证前,可依托山东执法监督小程序通过电子亮证方式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大力推广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引导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等等。
 
  此外,有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还围绕执法物资配备、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问题,与执法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探讨了相关解决路径。各有关司法所负责人还围绕加强协同配合、拓宽监督方式等问题,与派驻街道执法机构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开展“随队监督执法”活动,扩大监督领域,发挥特邀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