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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区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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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冯世豪)8月24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三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俊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各镇(街道)副书记,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镇(街道)建设的意见》,安居街道、阜桥街道就基层法治建设开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波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法治建设方面作了安排部署。
 
  李俊杰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没有镇街层级的法治化,不打通镇街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就难以说建成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要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区各镇街要健全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要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深化镇街执法体制机制改革,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要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夯实镇街法治工作队伍力量,镇街司法所要在专注于司法行政工作同时,扛牢履行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重任,树牢“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