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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法院构建“庭所共建”新机制,与司法局联合调解化矛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完善市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共建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同时为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打造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精兵。8月18日下午,山东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与胶州市司法局共同举办“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签约仪式暨2022年专职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标志着《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正式落地启动。
 
  会上,胶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赵燕与胶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张栋栋就合作机制进行了签约,并为“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工作站”进行揭牌,计划在胶州市人民法院铺集人民法庭建设试点,通过共建、整合、优化人民法庭与司法所的科技、人力、智力等资源,创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工作机制,实现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全方位对接,形成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胶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出,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植根基层,直接面对群众,处在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社会治理的第一线,其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有着共同的责任担当。开展“庭所共建”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要的必然选择,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合力化解的有效途径。
 
  会上,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孙超同志还为司法局各司法所所长及各镇街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实务》授课,分享了人民调解的具体方法技巧、人民调解过程中面临的具体纠纷类型及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持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积极组织人民法庭与司法所定期座谈交流,将理论知识和调解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总结纠纷化解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庭所共建”工作机制,打造成贴近百姓、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维护和谐的有力举措。(山东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