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典型引领保障适法统一
山东省菏泽中院成功审结提级管辖全省“第一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自启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山东省菏泽两级法院积极联动,探索完善提级管辖工作机制,对全省首起提级管辖的案件进行立案受理,并于近日成功结案。
菏泽市牡丹区某小区业主郭某某、郝某某购入一台新能源汽车,为实现该车使用目的,便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出具同意其在其案涉小区地下停车位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意见书,但被物业公司拒绝,两业主遂以该物业公司为被告诉至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系牡丹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涉安装使用充电桩纠纷,属于本区域新类型案件且案情疑难复杂,遂报请菏泽中院提级管辖。
中院立案庭接到案件报请后,立即将案件转至相关审判业务部门研究是否符合提级管辖的要求。菏泽中院经审查认为,新能源汽车属于新生事物,该案在全市属于新类型案件,协助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否属于服务范畴现有法律目前未明确规定,充电桩的安装使用还涉及到小区公共利益,案情较为疑难复杂。该案符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审理的相关情形,依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遂裁定对该案提级管辖。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并到现场实地调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晰,在对该案进行充分的分析研判后,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被告物业公司在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对申请方提出的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应按程序进行登记并出具证明,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这一规定后,同意在三天内为原告出具同意安装汽车充电桩的证明。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了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至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为了促使充电桩设施达到安全建设和安全使用的目的,承办法官同时告诫双方当事人:物业公司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放松、放弃管理,在发现充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时候,应及时加以纠正、制止、督促业主整改。业主也应配合物业公司的监管,在安装和使用充电桩的过程中履行审慎的注意义务,切实保障自身及小区其他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典型意义】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等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新兴产业是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降低碳排放的重要路径。构建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充电设施网络,是目前亟需解决的发展问题。《民法典》第九条的绿色原则也是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生态时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关系,为司法审判提供法律适用指引,法院在裁判相关案件时,要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在此背景下,该案的妥善审理将对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指引当地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确立正确价值导向,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类似情况案件可能会逐步增多,根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目标要求,适用提级管辖制度交由中院进行提级审理,对本区域妥善审理类似案件,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效应,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统一全市法院提级管辖案件发现、报请、受理、审理工作规范,菏泽中院根据最高院、省法院相关规定,结合前期调研成果,广泛征求了立案庭、审判业务庭、审委办等相关部门以及基层法院的意见,经院党组充分研究后,制定印发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提级管辖的案件范围、程序规程、配套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全市法院有序开展提级管辖工作提供有力指引,推动形成具有菏泽法院特色的提级管辖制度。
一是对提级管辖的案件类型作出了进一步释明。《实施细则》对最高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五类特殊类型的案件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菏泽当地司法实践,进行理解与适用的说明,为全市法院准确把握特殊类型案件尺度提供了统一标准。
二是规范提级管辖操作流程,健全流转程序。《实施细则》对报请提级管辖的时限、程序、立案分案方式、审查要求、文书形式、与其他司法机关衔接及案件管理等环节进行了细化规定,规范了报请审查程序,明确衔接程序,规范流转时限,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及诉讼程序的稳定性,最大程度兼顾诉讼效率。
三是明确了中院“依职权”提级管辖的主动识别方式。中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请、信访接待、大数据排查、听取案件汇报、新闻媒体报道、人大代表监督反馈等渠道主动识别发现有必要依职权决定提级管辖的案件,并规范其流转程序,为有效落实上级法院依职权主动决定提级管辖提供具体路径。
四是加强配套保障,提升制度效能。《实施细则》明确了提级管辖中11种相关文书形式,要求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加强对提级管辖的案件的制约监督管理。规定所有流程信息嵌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确保全程留痕、全程可控。《实施细则》还细化了案件报备制度,并对审理期限计算、施行时间进行说明。
五是建立提级管辖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提级管辖案件裁判指引作用,《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用足用好提级管辖案件速裁,及时总结提炼裁判规则,通过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快成果转化,促进适法统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