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山东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全省10个集体被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
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前身是莘县农业局执法大队,编制人数80人,下设综合科和8个执法中队,对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工作,包括农药、化肥、种子、渔政、兽药饲料、生猪屠宰、农机方面的生产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等实行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构建具有莘县特色的“43311”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即建立四项制度、三级监管、三级检测、县级执法、可追溯体系。按照“一张地图监管全覆盖、一支队伍管全县”的整体思路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建立覆盖全县农药、化肥、种子、农机、兽药、饲料等经营门店一张监管图,莘县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相继得到国家和省领导的批示认可。
近年来,莘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制证信息确认,印发实施《关于推荐莘县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人选的通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全面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编制,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和新申报,积极开展执法主体动态调整、网络运行专项监管和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为推进法治莘县、和谐莘县、幸福莘县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山东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