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督察提高监督效能
——山东金乡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察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娅)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金乡县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实地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2022年8月10日至12日,山东金乡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组成联合督察组,分别到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23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活动。
督察组采取查阅资料、案卷评查、交流座谈等方式,重点围绕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地评估细则、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卷宗的制作质量和归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察活动中,听取了执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重点执法部门的部分案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督察,全面详细的了解全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指出和纠正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凝聚执法监督合力,强化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使全县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法治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山东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