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9日至10日,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四位专家学者来滨作学术专题讲座并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学术辅导活动。
为更好发挥理论调研服务司法实践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审判业务水平,8月9日至10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学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中国宪法学会理事刘嫣姝,山东警察学院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李川,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耿宝金四位专家学者来滨作学术专题讲座并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学术辅导活动。滨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常清利主持。
8月9日下午,在滨州中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学立作了题为“担保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的专题学术讲座。围绕担保物权法的立法沿革、基础理论、规则体系、法律构造、立法进展等进行了系统讲授,并以“六个面向”对担保物权法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前瞻指引。对《民法典》担保物权立法模式、让与担保认定、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解决担保抵押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了参照指引。董学立,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年度国际研讨会召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分则编纂工作组成员。
8月10日上午,在滨城区法院举办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学术辅导活动中,董学立结合担保物权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就学术论文的体例设计、摘要写法、文献综述等进行了深入系统讲授,指出了论文写作容易出现的标题冗长、论述杂糅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刘嫣姝结合工作学习经历,讲授了论文写作对干好工作、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还指出论文写作要立足司法实践、关注前沿理论。四位专家还对11位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重点作者进行了点穴式辅导,对论文的题目拟制、摘要写法、谋篇布局等逐一指导,逐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给出建议,有针对性的提高一线作者的理论调研水平。
滨州法院历来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和学术研讨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举办系列调研读书会四期12场次,邀请最高法院、省法院专家学者开展论文指导10余次,为解决司法实践难题贡献了滨州智慧和滨州方案。全市法院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业务庭室全体干警及调研骨干300余人参加了专题学术讲座;省法院驻滨优选生、全市法院研究室主任、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重点作者及调研骨干参加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学术辅导活动。(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