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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司法局:坚持“三事连心”描绘法治建设新画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年以来,山东莘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擦亮“法务先锋·法治为民”党建品牌,激发队伍工作热情,凝聚人员创业合力,针对企业和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坚持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搭建起法治“连心桥”,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力办实事,让企业安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努力构建亲商、安商、富商的法治环境。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组建“法律代理服务团”,打造法律服务看得到、听得到、找得到的“三到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专业法律服务。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执法活动,用好“免罚轻罚”清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尽力做好事,让群众暖心。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做到优服务、送真情、暖人心。深入推进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建成率实现100%,落实《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全面推开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诉求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继续实施“一镇(街)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选聘镇村法律顾问208名,覆盖率100%,公示村(居)驻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司法所长等人员信息,定期到村(居)面对面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受理和政策解答等法律服务,为村(居)民提供身边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963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4718件,开展法治宣传4534次,参与人民调解1429次。
 
  努力解难事,让基层顺心。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积极选聘“法治明白人”“法律带头人”3000余名,主动参与村居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审核合同协议、制定村规民约等,为村(居)大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平安稳定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撑。积极推进“听民意、惠民生”立法民意三级联动机制建设,在24个镇(街道)和所有村(社区)设置立法民意征集站(点),让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参与上级规章政策制定。全面推进“你执法、我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了县、镇两级行政执法组织机构,建立了“局队合一”“室所联动”“司法行政+镇(街道)等工作体系”,积极建立了县级执法监督人才库,全面开展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镇(街道)行政执法开展适时监督。(山东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