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和谐稳定的保障在乡村。近年来,莘县司法局将推进法治镇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完善纠纷化解制度,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逐步实现了镇村依法治理,夯实了乡村振兴基础,巩固了基层法治建设“基础石”。
营造法治氛围,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下发专门通知,在24个镇(街道)建立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镇(街道)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形成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的强大合力。组织各司法所深入到镇机关、乡村、社区、工地、学校等地,集中发放普法调查问卷,并对普法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措施。根据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普法需求,及时组织普法工作者和“正义之心”普法志愿队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承包、劳务用工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的心里;同时,针对老年人,加大案例普法力度,充分运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让普法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提供便捷服务,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实施“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配齐镇(街道)法律顾问团,围绕镇域经济社会中心,提供合同把关、协议拟定、政策审核、研判会商、出庭应诉等法律服务;为全县所有村(社区)均配齐驻村法律顾问,公示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微信号,定期与“村两委”干部会商研判村内疑难矛盾,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在24个镇(街道)建设高标准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法律服务大厅和窗口,由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服务;在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治图书、办公桌椅和门牌标识,由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农村两人”和“村两委”干部坐班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建立镇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积极为村(社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基层矛盾,健全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镇(街道)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公证、调解、行政复议、立法民意征集、律师服务等资源,配齐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队伍,统一在镇(街道)中心值班,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每个镇(街道)配齐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建成“有事来聊·莘情调解”调解品牌,强化“个人调解品牌”“金牌调解”等建设,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村(社区)调委会和村级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治理模式。助力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选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组织驻村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健全村(社区)群众法治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农村“三会一课”学习重点,做好村(社区)干部法治教育,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村(社区)群众德治制度,广泛开展“家风培育、移风易俗、美丽庭院”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山东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