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明 董海格)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政法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依法履职暂行办法》。
《办法》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分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清单、主要工作制度和管理考核问责三部分。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网格化服务管理、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主力军作用;制定了工作例会、事项会商、情况报告、典型培树四项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激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依法规范履职。
《办法》强调县委政法委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的指导,每年听取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述职,根据述职情况评议打分并排名,将评议排名情况通报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