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晓霞)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司法局聚智聚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各中小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中国普法”举办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答题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抖音号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在学校附近建设民法典公园,以漫画、小故事、案例等内容向学生普法。今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有效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提供优质高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降低对未成年人案件受理的门槛,对“特殊儿童”和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指派有丰富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代理未成年人案件,加强与未成年人的交流,维护其身心健康。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代理律师注重对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从而达到发自内心改变的效果。案件办结后进行随机抽查回访,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件。
加强未成年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工作。司法所发挥主阵地作用,以团委、村委会、家庭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补充,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工作的人力保障;定期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举办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帮助其校正人生航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工作,将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密封保存,保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沟通协调村(社区)、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安置帮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学习存在困难的给予救助和服务,防止辍学流浪社会现象发生;强化安置帮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矫治,对缺乏自信、存在家庭心理阴影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