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省梁山县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守护少年的你
  ——山东省梁山县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祥)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助力孩子们健康幸福成长,近日,山东梁山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中怠于履行子女教育义务的未成年人家长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父母早年离异,且父亲常年外出务工,其随祖父母生活,但因祖父母年事已高,平时对被告人管教松懈,从而导致被告人初中便肄业,法律意识淡薄,玩心较重,重哥们义气,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法官不仅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视频连线远在外务工的被告人父亲进行沟通交流,就其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行为予以训诫;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被告人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并让其签署了对子女严加监管的《承诺书》,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一直以来,梁山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以庭审为中心,向前延伸,做好社会调查;向后延伸,做好判后帮教” 的工作模式,督促未成人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