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7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增强服务发展大局实效,围绕上合示范区建设、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等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激活审判工作站、法治营商环境微课堂创新举措效能,发挥人民法庭执法办案、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理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要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查明事实、实质解纷、定分止争”下功夫,把审级改革同智慧法院4.0应用相结合,把审级改革与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相统一,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健全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全面加强业务指导,保证法律适用统一。要深入推进智慧法院4.0应用,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培训力度,加强督导、考核,确保人人会用、用有成效,有效提升应用率和应用效果。要锻造全面过硬的法院队伍,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统筹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总结好“亮绩”“赛绩”院长、庭处长擂台经验,进一步培育、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强大力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