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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山东临清市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乙)乡村振兴意味着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农民生活的富裕、治理水平的民主还有农民幸福感的提升。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农民更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7月5日上午,山东省临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凤林一行来到潘庄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同时组织座谈会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潘庄镇党委副书记孙豪、潘庄镇常务副镇长由昭坤、潘庄镇副镇长王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刘雪、市法律援助中心综合科科长毕河滨、唐元司法所、八岔路司法所、潘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刘雪传达了省司法厅印发的《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潘庄镇部分工作人员代表以及唐元司法所、八岔路司法所、潘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建言献策,决心做到精准服务。
  
  座谈会上,孙豪根据潘庄镇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和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作出发言,他指出:农村产业的发展,无论哪个方面都要以法律作为规范、引导和保障。产业兴旺法治贯穿于始终、生活富裕需要法治护航、生态宜居要求法治引导、乡风文明受到法治规范、治理有效依靠法治推进。近年来,潘庄镇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开展,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坚持菜单式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的各个角落,为潘庄镇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丁凤林在座谈会中指出:农村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是保持稳定的第一线,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当前我们正处于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第二步起脚的时间点,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所以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跟上趟、不掉队”。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找好“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结合点,建设好联系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技能和素质,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同时也要巩固脱贫成果,定期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活动,以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来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解除困扰,化解纠纷,为乡村振兴工作奉献更大的力量。(山东省临清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