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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行动,87亩耕地“完璧归赵”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近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积极行动,攻坚克难,为40余户村民讨回87亩土地及21万元承包费的故事,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成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注脚。
 
  在郯城县泉源镇郭庄社区村民委员会与贾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贾某在承租的87亩土地上建有13个蔬菜大棚和一处汪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贾某在占有土地期间既未种植利用,也不缴纳承包费,大棚和汪塘已废弃多年。郯城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贾某归还87亩土地,交清承包费。
 
  判决生效后,郭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向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郯城法院执行局法官胡丽双团队承办此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拆除废弃大棚,平整土地,归还给村民耕种。但是被执行人一直强调困难,多次推诿。
 
  耕地岂能长期闲置?群众利益不容侵害!胡丽双带领团队积极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数次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并准备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为确保尽快执行到位,胡丽双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社区村委干部的协助下,穷尽一切办法,于6月9日将13个大棚拆除,并填平汪溏,平整土地,将87亩良田交给40余户村民;6月13日又将执行来的21万余元土地承包费交付给涉案村民。
 
  村民们看着失而复得的平整良田,清点着久违的承包费,心中充满了感激,纷纷竖起大拇指:“这位姓胡的女法官真厉害!”“是为咱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