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济南槐荫法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动履行机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晓芳)为充分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作用,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今年4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动履行机制。该机制将信用制度与司法制度有机融合,对信用承诺告知、失信联合惩戒、失信责任追究和信用修复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该机制实行近两个月来,在案件立、审、执三个阶段中诉前调解成功率、自动履行率等明显提升。
 
  诉前调解阶段,槐荫法院向当事人发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涉诉信用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主动履行义务的,可向法院申请,为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近两个月来,该院已对405起诉前调解案件随案发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和《信用承诺书》,诉前调解成功率57.24%,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收案2064件,同比下降23.70%。
 
  在案件审理阶段,槐荫法院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估信用风险,选择适当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并主动履行义务。送达结案裁判文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不利后果,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的,可申请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近两个月来,该院对1948起审理案件随案发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和《信用承诺书》,服判息诉率82.93%,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34.45%,同比均上升近3个百分点。
 
  槐荫法院加强和党政部门、执法机构等的联合惩戒,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从事特定行为,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信用承诺的,强化失信责任追究。同时,该院用好用活信用修复机制,已经或者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动履行或承诺自动履行的,可以(暂时)移出或者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还可出具相应《信用修复证明》。该院正向激励与失信惩戒并行,2个月来,对208起案件、136名被执行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发出信用修复证明4份;累计执行完毕37起案件,同比增加5.71%;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21.70%,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18.2%,同比分别上升3.8和2.2个百分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