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耿瑞)又是一月两次的乡镇大集,来大集买卖的人熙熙攘攘,一阵大风吹起,安装不稳的遮阳伞被吹起砸到了路人,引起了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寻某在羊山大集上卖西红柿,由于自家安装不稳的遮阳伞砸到了前来购买西红柿的李某,造成李某头部受伤,双方因为医疗费用发生争执,随后到羊山司法所寻求调解。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羊山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和调解,经了解:寻某认为把李某送到医院,又垫付了1600元费用,已经尽到了责任,但是李某借此机会,进行了多项不必要的医疗检查,造成了额外的医疗费用,这部分钱他是不会拿的;李某住院检查实际花费3600元,加上误工费、陪护费约2000元,共计5600元,要求寻某全额赔付。羊山司法所了解了双方情况后,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公平公正进行协调。
对于寻某不认可的“不必要的检查”,司法所查看了当事人的病历,也咨询了相关的医护人员,认为几项检查都在合理范围之内,结合之前的案例向寻某解释,也得到了寻某的认可,同时劝说李某降低要求的误工费、陪护费,做出一定的让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短时间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
司法所在镇街矛盾调解工作中,起到了“润滑剂”、“和事佬”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镇街提供了法治保障。(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羊山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