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高新区分局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针对青岛某医药有限公司、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出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城阳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答疑,针对企业提出的其它政策法律问题进行“点单式”普法。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是城阳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高新区分局共同建立的司法延伸服务,主要通过“线上预约”和“线下解答”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每月一次。
“线上预约”是企业通过登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在“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线下解答”是城阳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高新区分局的业务负责人或环资专家在每个月的“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现场为“点单”的企业解答问题。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是行政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下一步,城阳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将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服务模式,让“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成为行政机关、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连心桥”和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的“加油站”。(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