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祺)为进一步加深全院干警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山东省济宁市金乡法院积极响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公务员法集中宣传月”活动,以“七个一”为引导,抓住关键少数、动员广泛学习、通过以考促学,在全院营造勤学会用、深学善用的良好宣传氛围,切实推进《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落实落地。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发挥带头作用,将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通过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率先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掌握《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新内容、新变化、新举措,以自身行动为广大干警带好头、做标杆。
二是集中全员广泛学。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会、专题培训会、庭室例会等方式,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学,熟悉《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领会公务员法修订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确保《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宣传到位。
三是以考促学验成效。组织开展《公务员法》知识测试,通过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让干警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查漏补缺,为今后工作打好坚实的政策理论基础。
通过开展“公务员法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有效提升了我院干警学习公务员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效率,营造了干事创业、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知行合一的能力。(山东省济宁市金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