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枣庄司法局来峄城开展《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俊)6月1日下午,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孙守春局长率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发改委共同组成的立法调研组来峄城进行《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峄城区市民中心、山东地平线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我区营商环境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调研组听取了我区部分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及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孙守春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三点立法建议:一要担当作为,按时完成立法任务。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实效。三要坚持开门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同时会上也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中我区承担的任务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我区将严格落实会上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工作和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实地评估迎检工作。(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